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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7米深泳池跳水头触池底险溺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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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1.7米深泳池跳水头触池底险溺亡(图)




汉江边市民跳水。 记者王翮 摄
  前晚8点30分,月湖天然游泳场,一小伙后空翻跳入水深1.7米的泳池,头部触碰到池底,四肢麻木,不能动弹,险些溺水,幸被同伴和救生员及时救起,送往医院救治。
  晚30秒救起来,可能就溺水了
  “他当时一个猛子就扎进去了,好一会没浮上来,最后是被同伴和救生员救出来的。”在该区域游泳的余先生说。
  受伤的是小袁,被救出水面后,泳池工作人员用担架运送到游泳场医务室,简单处理后,急救车赶来送到汉阳医院。
  前晚10点30分,记者赶到汉阳医院急诊科,医务人员已对小袁进行了头部CT检查,目前正在观察室卧床休息。
  照顾小袁的家属杨先生告诉记者,刚送来的时候,四肢都不能活动,后来才慢慢恢复,头部和颈部都受了轻伤。
  值班医生说,小袁头部CT检查属正常,伤得比较轻,没有明显的外伤。好在入水时由于水有浮力,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四肢目前还不能完全活动,必须住院观察一段时间,根据后期四肢的恢复状态,再做进一步诊断。
  杨先生说,小袁平时经常游泳,游泳技术蛮好,当时他(小袁)看到别人跳,也跳了下去。入水后,头部先着地,冲击力蛮大,四肢都麻木了,不听使唤,“当时蛮危险,要是晚30秒救起来,可能就溺水了。”
  每天都有泳客擅自跳水
  昨天,记者来到月湖天然游泳场。这是个露天游泳池,每天下午和晚上开放,上午的游泳场内还没有人游泳。游泳场内四周共悬挂12块“严禁跳水”的警示牌。为保障游客生命安全,游泳场配备了12个救生员,每半个小时都会通过广播提醒游客不要跳水。
  游泳场管理方说,每天都有不少泳客不顾场内的警示牌和救生员的提醒,擅自跳水,尽管采取了多项措施禁止。他们希望通过媒体呼吁,请游客不要在游泳池跳水,自觉遵守规则。
  在汉口江滩一期游泳池,每名救生员不仅配备了口哨,还专门配备了喇叭。救生员小肖说,光靠吹哨,对擅自跳水的泳客缺乏威慑力,用喇叭喊话就要有用得多。
  向公众开放的泳馆,都不能跳水
  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继安说,跳水属于高难项目,易发生危险。目前,湖北省面向一般公众开放的游泳场馆,无论是在场馆设计上,还是在配套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上,均未达到专业跳水的标准,这些游泳场馆都是不允许跳水的。
  按照国际泳联的标准,专业跳水泳池的深度一般都在5米以上,有的甚至达到6米,这个深度可以确保专业跳水运动员的安全。而月湖天然游泳场水深才1.7米,根本不适合跳水。2008年11月14日,北京的驯犬师朱正义在昌平体育馆内游泳,违规跳水头部触底,扭断脖子身亡,当时馆内水池深度仅1.2米。
  小袁做的是低空跳水,已造成如此严重后果,而高空跳水更危险。国内最高的跳水高度是10米台跳水,假设人体重50公斤计算,那么人入水时的速度是14.14米每秒,相当于时速51公里。
  一名高中物理老师说,一旦入水时的速度比较大时,平时随便用手就能划开波浪的水面,也会变得很坚硬。高台跳水时,如果落水姿势不对,就如同掉落到水泥地上一样。而没有专业训练的人跳水,将无法控制自己的姿态,后果很危险。
  记者奉劝喜欢在桥墩和游泳池玩跳水的市民,一定要小心。
  跳水会震伤内脏,致视网膜脱落
  大家都知道,跳水可能撞上水池,撞伤头部甚至颈椎;在入水时,身体与水面发生巨大撞击,可能震伤内脏,造成肝、脾破裂;但不少市民容易忽视跳水对眼睛的伤害。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眼底病科主任医师吴建华说,眼睛是很脆弱的器官,人在跳水时向下冲击力强,容易引起视网膜脱落和机械性眼外伤,普通人最好谨慎选择这项运动。尤其是高度近视患者,在做剧烈运动的时候,眼球内的玻璃体支撑效应已经很弱了,当运动停止的时候,玻璃体会继续运动,很容易对视网膜产生牵引效果;另一方面,高度近视往往合并着视网膜发育异常,视网膜比普通人要更脆弱。
  2010年8月,上海就有一位市民因为跳水引发“视网膜脱离”。
  据《中国运动医学杂志》提供的数据表明:在作为调查对象的50名跳水国家队员中,有15人眼底不正常,占30%;其中视网膜脱落8人,占16%,视网膜裂孔3人,占6%,视网膜变性2人,占4%,视网膜色素斑和陈旧病灶各1人,分别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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