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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性侵拍淫照犯重罪 投案未必有利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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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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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右)逃亡23天,昨晚向台北地检署投案,在法警陪同下,快跑进入法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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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涉犯罪责
  据台湾媒体报道,淫魔李宗瑞被通缉23天后,昨晚虽主动投案,但法界普遍认为,李宗瑞涉犯重罪且逃亡在先,若犯嫌重大,被收押机率仍极高,对未来法官量刑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投案并非减刑条件
  律师郭睦萱指出,李宗瑞涉嫌迷奸被害人,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罪,是7年以上重罪,若受害人数众多,一罪一罚之下,刑责更重。此外,李若未经女方同意偷拍淫照,则涉犯罪责3年以下的妨害秘密罪,若将私密照传给友人观赏,还可能触犯罪责2年以下的散布猥亵物罪,而李涉犯3罪中,只有妨害秘密是告诉乃论罪,迷奸与散布淫照部分,就算被害人不愿提告,李仍难逃刑责。

  郭睦萱认为,李宗瑞投案,对未来法官量刑不见得有利,因法律只规定自首得减刑,但自首前提必须是犯罪行为被发现前,自己先揭露,李因被害人先报案,不算自首。

  律师张立业认为,李宗瑞涉重罪又逃亡,遭声押获准机率极高。他指出,虽然李主动投案,但在逃亡23天后才出面,应是检警布下天罗地网,走投无路才被迫现身,不代表未来没有逃亡之虞,且他涉犯重罪,恐有串证之虞,因此极可能遭收押。

  “若放李肯定挨批”
  张立业认为,投案并不在法定减刑事由中,除非李宗瑞与被害人和解,或符合减刑事由,否则对刑度影响不大。律师廖芳萱也认为,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状况下,若再放掉李宗瑞,检察官或法官一定挨批,研判收押机率很高。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2-8-2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比较猛{:soso_e113:}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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