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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毯是女明星争奇斗妍的一个绝妙场所,为了博得头筹女星们更是想尽招数,在选择礼服上下尽功夫,为的就是亮出自己的绝佳身材,秒杀其他明星。(2012,10,7)
一组共10张相片,用“波涛汹涌”四个字即可高度概括,且已露到极致。如果再露下去,“杀”法可能就完全不同。那不该叫“秒杀”,就如羽毛球比赛的其中一个术语,该叫“点杀”。因为再露下去,那些“点”就该“跳”出来了。
或许有人会说,女性着礼服,露乳本来就是“规定动作”,何须那么OUT?呵呵,所言极是。但礼服原出自西方,那么多年来国人并非没有见过西方礼服的着法。那一个露得恰到好处,才叫雍容华贵,才叫摄人心魄。但就如这一组相片的不少露法,其实早已少了许多朦胧,早已少了许多想象空间。如果人们不虚伪,那么结论该是,扑入眼帘、夺人眼球的并非礼服。人们只要去看一看干露露之辈所到之处,人们的眼光盯在哪里,盯的时间有多长;人们只要去看一看,此时此刻那些“长枪短炮”瞄着的是哪里,瞄的时间有多久,且许多照片拍出来的画面是什么,便该有了定论。
所以我敢断言,如果非得打分,且非得让观众来投票,而不是由专家评委来评分。那么礼服一节不过是个“基本分”,而那些“胸器”则是“印象分”,且后者应该大大超过前者。如果不是这样,那些明星大腕何必非与自己的“胸器”过不去?何必非得一个个不顾一切“抛胸露背(腿)”?
行笔至此时,我忽然有点“理解”干露露、湿露露们了。露既然可以秒杀别人,那么在秒杀之后必有“名”跟着。而在“名”之后,又必然有“利”跟着。既如此,何乐而不为?既如此,何不来一个极致发挥?呵呵,这就是所谓的“与国际接轨”之一吧?
我真的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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