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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想生多个孩子,养的好辛苦是求其次,关键是罚不起啊!最近深圳就出台了一项政策:超生一个孩子罚款近22万,这具体是什么情况?
针对境外超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夫妻双方为深圳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18个月的”,按超生处理。
条例规定,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条例的标准,今年超生一个子女的行为将要缴纳219030元的社会抚养费。
条例还规定,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出部分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二倍加征社会抚养费。此外,未婚生子虽不算是超生,却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项政策的规定和出台,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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