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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丈夫索赔,谁才是合法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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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女子在车祸中身亡,在进行索赔时,还没有待定,又出现了一位丈夫,谁才是真正的合法丈夫?
  
       赔偿未定出现另一个“丈夫”
  金牛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沈明君一案时,承办法官通知罗菊花另外两个儿子参加诉讼。然而没有想到,递上的参加诉讼申请书上却写着3名原告:死者的两个儿子,另一个则是死者的另一名“丈夫”许文武。
  今年43岁的许文武在起诉书中称,他与罗菊花两人于1982年11月6日在男方所在的安徽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还生了两个孩子,由于夫妻感情不好,罗菊花返回四川老家居住生活。之后,罗菊花南下深圳打工,在打工期间认识了沈明君,并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2006年,罗菊花为沈明君产下一女。
  许文武认为,自己才是罗菊花的合法丈夫。于是,许文武和两个孩子,以罗菊花亲属的名义,一起作为原告参加这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他们87万余元。
  


车祸1.png

      谁是合法“丈夫”?择日再审
  昨日法庭上,沈明君及其律师出庭应诉,沈表情凝重,极少言语。许文武并没有出庭,而是委托田律师出庭应诉,坐在原告席上的还有罗的母亲。
  庭审中,沈明君代理律师提交了沈与刘的结婚证及户口信息,证明两人是合法夫妻。“我不知道她此前结过婚,有过孩子。”沈明君当庭表示。对于前一段事实婚姻,刘母当庭予以承认,不过她认为,后来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就离婚了。当承办法官要求出示相关证据时,刘母并没有拿出有效证据证明已离婚。许文武代理人田律师认可了沈明君提出的身份信息,不过,田律师认为,罗菊花此前曾有过一段事实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沈明君与罗菊花后来再缔结的婚姻应属无效。田律师表示,他们将向南部县法院申请确认该婚姻无效,同时请求驳回沈明君的诉讼请求。同时,田律师还出示了许文武安徽老家基层组织开具的许文武与罗菊花曾经是事实婚姻的证明材料,但是,沈明君也没有认可。由于此案案情复杂,还涉及其他一些争议问题,金牛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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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的,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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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矣,人死了就过来争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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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寨二代王 发表于 2012-11-10 15:52
活该的,自作自受

呵呵,这个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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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山斜阳 发表于 2012-11-10 16:06
逝者已矣,人死了就过来争遗产了~

嗯,是啊,现在在钱面前,很多人都能露出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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