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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平时有点争吵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千万不要真的动起手来。今年8月26日下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翁某与妻子洪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扯,后翁某拳击洪某腹部,致其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洪某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翁某得到其妻谅解。
裕安区法院认为: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翁某自愿认罪,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决如下: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毕竟是夫妻,两口子吵架又何必动起手呢!幸运的是,妻子只是受重伤,妻子肯原谅丈夫;不然就准备去监狱过日子吧!男同胞们,切忌两口子吵架可以不要动手。动手有什么一点闪失将一辈子都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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