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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防止“两节”期间出现农民工集中讨要工资事件的发生,裕安区提前谋划,在全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一是成立组织,细化检查方案。该区政府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各乡镇和开发区也成立了相应检查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执法检查人员。裕安区人社、住建、信访等部门通力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确定时间,明确检查内容。专项检查时间从2012年11月5日至2013年1月20日,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公路铁路建设、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等;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等。 三是分门别类,从严处罚到位。在检查过程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坚决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完善制度,实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设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派驻劳资专管员制度和加快实行农民工工资通过“一卡通”发放等办法。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为手段,对工资支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化解,从源头上防范、纠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该区已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6家,排查各类用工隐患8家,发出整改通知书3家,约谈企业负责人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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