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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缅甸籍女青年花花被他人拐骗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中转来到施某家中。后施某安排其冒用云南省盈江县女青年李谷英的身份,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骗至舒城县杭埠镇,出卖给舒城县杭埠镇居民黄某为妻。
2008年下半年,缅甸籍华裔女青年孙淑娅中转来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施某家中。后施某将其安排至舒城县杭埠镇,出卖给舒城县杭埠镇个体医务人员倪某为妻。
2009年上半年,缅甸籍女青年秦美珍被他人拐骗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中转来到施某家中。后施某将其安排至舒城县杭埠镇,出卖给舒城县杭埠镇居民孙某为妻。
舒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施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妇女罪,鉴于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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