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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检到钱,莫名邀请共分享,难道是天上掉“馅饼”?事实是,这是犯罪分子设下“埋伏”,玩“调包计”骗取钱财。
今年初,舒城居民小杰从外地务工回家乡,途中遇到一名男子问路,在二人交谈过程中,另一男子陈某从二人身边走过,似乎是“不小心”将钱包掉在了地上。这时问路男子迅速捡起钱包并用报纸包好,提出要与小杰平分,后两人上了早已准备好接应的刘某驾驶的轿车。就在二人准备打开钱包分钱时,陈某也钻进车内,称有人看见钱包被他们俩捡去,陈某要求二人拿出身上财物让其查看,并说丢失的钱包中装有现金和一张存有十几万的银行卡。小杰从身上解下一个里面装有44000元现金的布袋子,让其查看,陈某查看后,便确认钱包不是小杰所拿,此时,问路男子趁机将装钱的布袋子拿到手。随后,陈某以此事与小杰无关为由,让其下车,他带问路男子去派出所。此时,问路男子悄悄地将包着钱包的报纸塞给小杰,小杰误以为男子把捡到的钱交给自己,于是下车,刘某立即驾车离去。小杰下车后打开报纸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案发后,刘某称自己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介绍为陈某等人开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等人事实诈骗犯罪活动,但自己未参与犯罪分赃,只获取应有工资2700元。近日,舒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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