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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舒城:男子闹别扭爱自杀 妻子伤不起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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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伎俩出现在男人的身上是不是很奇怪呢。

    妻子觉得丈夫性格太幼稚,不但不愿负担起家庭的责任,这夫妻一吵架还就嚷嚷着要自杀,这让做妻子的十分丢脸,觉得实在是“伤不起”!

  张某今年35岁,妻子李云比他小五岁,都是同乡。2003年经过双方家长的撮合,两人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婚后,夫妻俩一起外出打工,虽然丈夫比自己年长,但是李云无法感受丈夫对自己和孩子的照顾,反而丈夫更像是个“未断奶”的孩子,需要他人照顾不说,还没有家庭观念,过年时说不回来就不回来,也不知道承担起家庭的责任,李云深感苦恼,双方为此多次起争执。可是一说起离婚,丈夫就开始偏激,吵嚷如果离婚,就死给李云看,这让李云非常生气和无奈,每次吵架都闹得鸡飞狗跳,连带着家里的老人也跟在后面操心,使双方的感情大受影响。2008年,李云觉得日子过下去了,第一次起诉离婚,张某当庭立下誓言,决定悔改以前的不是,请求李云原谅,经过亲友的劝说,这婚没有离成。可一晃几年过去了,张某仍然没有改正,这让李云深感失望。有一次,双方在街上争执起来,张某竟然直接睡倒在大街上开始放赖,吵嚷着要自杀,引来一群人围观,李云觉得丢脸死了,不能再心软下去了,必须痛下决心结束这段不成熟的婚姻。2012年11月,李云再次起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这次她铁心离婚。

  虽然庭审时,张某试图挽回李云,可是李云觉得生活一直在吵闹中度过,对这样的婚姻已彻底无感了,自己会离婚到底。

  通过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矛盾重重,致夫妻关系不睦,第一次离婚不准后,双方仍未和好,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通过法庭调解,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给予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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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眼、为啥一哭二闹三上吊就不能出现在男人身上、现在社会上不如女人的男人多了去了、、、、如牛毛般了已经{: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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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淡风轻看世界 发表于 2013-1-8 09:28
白眼、为啥一哭二闹三上吊就不能出现在男人身上、现在社会上不如女人的男人多了去了、、、、如牛毛般了已经 ...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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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的骨头 发表于 2013-1-8 10:25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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