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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无合同遭遇讨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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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7日上午3名读者反映,在工地上做活,当时对方口头承诺定期支付工资,绝不拖欠。谁知,等到工程完工了也未能结清工资,几次找工地负责人索要都无果。  “我从2009年开始,就在一家建筑企业里当技术员,当时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程快结束时,老板没有为我算清工资,要了很多次都要不到,现在企业都转移到外地了,我该怎么办呢?”一工程技术人员向记者诉苦道,没有签劳动合同,对方也未打欠条,几次找到老板时对方都不认账。一位女士反映称,她老公曾在工地做小工,双方当时也是口头承诺,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欠了几千元工资,而如今讨要工资时,竟被老板威胁。
  给对方干活,未签劳动合同,手上也没有对方打的欠条,这该怎么办呢?1月8日上午,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行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但是仍有不少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元旦后咨询投诉的农民工数量日渐增多,其中多以建筑工人为主。而多数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多是因为工程转包、分包而被拖欠工钱,加之没有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而给讨薪带来了很大难度。
  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徐德祥对此表示,作为农民工,不仅维权意识要强,维权材料也要全。很多农民工因不懂法律法规,拖延2年后再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却因过了受理时限难维权。徐德祥告诉记者,相对来说建筑领域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广大农民工不管由谁牵头承包了工程,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方式;并督促承包方要按时完成任务更要保证工程的质量,这样方能及时结算工程款取得合理报酬;要积极与用人单位结算领取工资,避免包工头挪用、拖延发放工资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农民工与承包方发生了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并算清帐目,才能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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