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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在倒车过程中,因未留意后方路况,与路边车辆发生碰撞,将恰逢路经此地的搬运工夹死。近日,裕安区法院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2年12月10日12时许,被告人肖某驾驶皖N40112号货车在裕安区分路口镇海螺水泥厂内运送货物。在其倒车欲行离开时,因未留意车后路况,遂于停于路边的皖N99508号货车发生碰撞。恰逢此时,搬运工人潘某从此处经过,碰撞的车辆将潘某夹死。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民事损失,并得到被害方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在倒车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对其定罪处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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