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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致女方怀孕,后双方便草率地结婚了。生活中,夫妻俩却性格不合且无共同语言,致婚姻亮起了红灯。
两人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却一见面就互有好感,很快便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后,原告便发现自己怀孕了,顿觉不知所措。随后,两人便草率结婚了。婚后,夫妻二人才发现彼此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原告诉称:发现于 2009年被告有外遇,一气之下外出打工;近年来,双方偶尔见面也是争吵不断,现已无法共同生活下去,遂引离婚纠纷。
无论本案中的原告与被告是离是合,婚姻并非儿戏。青年男女对于感情不可一时冲动做出格的事,即便“一见钟情”也未必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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