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男子郑某去年底在一次体检中被告知自己没有左肾,吃惊之余他怀疑自己25年前做脾切除术时左肾被医生误切。到底是自己先天性缺失左肾,还是被误切?2月27日,泾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12年12月的一天,泾县男子郑某前往泾县一医院体检,被医生告知没有左肾。46岁的郑某前往一司法鉴定所做鉴定,结果为左侧肾缺失,属八级伤残。
郑某经反复思索,回想起自己于1987年7月,因为脾破裂,入住泾县某医院行脾切除术。为查明事情真相,郑某前往该医院查阅病历,但被告知病历已丢失。郑某推定医院在行脾切除术时误将自己的左肾切除,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