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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霍邱交管迅速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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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3月3日20时,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报警称:在310省道霍邱县东湖坝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请求立即出警。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张遵权、民警罗楠立即赶赴现场,并将案情向大队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大队迅速启动逃逸案件侦破机制。


  办案民警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并对目击者进行调查访问,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汽油三轮摩托车,民警连夜展开工作,围绕案发现场,结合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对310省道现场附近的监控卡口所拍摄的图像进行了细致地梳理,初步确定有5辆三轮摩托车在案发时间段经过案发现场。


  随后,办案民警重点围绕5辆三轮摩托车进行调查,并和其中的4辆三轮摩托车及其驾驶员逐一见面,排除了作案嫌疑。在对最后一名驾驶员进行辨认时,只知道该车驾驶员外号“小毛”,姓名不详,住址可能在霍邱县城关镇五一村。


  案件真相呼之欲出。张遵权指导员带领民警罗楠顾不上休息,于3月4日清晨再次对案发现场进行复查并对自行车进行检查,确定肇事车辆车身为旧红色,结合“小毛”驾驶的车辆也为旧红色,小毛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4日上午,办案民警在霍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配合下来到城关镇五一村调查走访,经多方询问,查到“小毛”姓贾,户籍地为五一村连一组,现在其外婆家所居住的牌坊村生活。随后,办案民警找到“小毛”居住处,经对其父亲询问,得知“小毛”于当日早晨随他人去了六安,后在其父亲的带领下找到了其所骑行的三轮摩托车,经初步检查,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为不惊动肇事者,办案民警没有立即扣押肇事车辆,而是与和“小毛”同行的人员取得了联系,得知“小毛”正在从六安赶回霍邱的途中,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至长集高速收费站路口守候。当日12时20分,在长集高速收费站路口成功将贾某某(“小毛”)抓获,经讯问,贾某某对其驾驶三轮摩托车肇事后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办案人员在贾某某家边的水沟中找到了其从三轮摩托车上拆下被撞变形的工具箱,至此,一起历经16小时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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