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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金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驾管大厅迎来一名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男子前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此人向大厅里的车管民警询问自己的驾驶证是否被注销了?这一反常的举动立即引起车管民警的注意与警觉。
受理民警通过交警六合一平台吸毒驾驶人查询比对及省交警总队车管处核查吸毒人员平台核查时发现,前来咨询的俞某于2011年7月因吸食毒品被金寨县公安局查处,现仍属于社区戒毒阶段。
受理民警立即将情况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所领导向俞某仔细询问其吸毒史以及驾驶机动车的有关情况,并结合案例,向其宣讲毒驾的严重危害性,同时宣读《公安部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2〕35号)的规定,依法告知其驾驶证被注销。
经过车管民警耐心细致地宣传教育,俞某在得知其在戒除毒瘾满三年后,还可以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俞某坚定了戒除毒瘾的信心,当场表态,接受其驾驶证被注销的现实,全力戒除毒瘾,力争再成为一名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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