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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夫妻上演夺子大战,唇枪舌战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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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上演夺子大战,唇枪舌战为哪般?



  2004年,家住舒城县杭埠镇的赵某在上海打工时认识了河北省清河的姑娘田某,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相处了一年多时间之后,他们在舒城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书。2008年6月田某生育一子,取名赵明明。
  婚后,赵某在上海做生意,孩子出生一个半月后,田某即带着孩子回到河北清河老家。为了生活,夫妻两人聚少离多,渐渐地产生矛盾,2012年7月份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争吵不断。至2012年9月份,双方再次因为生活琐事而争吵之后,便分居至今。
  2013年3月,田某具状到舒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在法庭上,一开始,被告赵某不同意离婚,庭审过半的时候,赵某又同意离婚,但是坚持要孩子。出于对赵某的埋怨及感觉受到的委屈,田某在庭审的过程中情绪一直很激动,不断地诉说赵某的种种不是,法官不得不多次警告其遵守法庭秩序。法庭辩论阶段,夫妻两人更是为争夺孩子吵得面红耳赤。双方都坚持要抚养孩子,并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田某说孩子从小一直跟随其生活,现在6岁了,早已习惯了清河那边的生活环境,并且已经在清河当地的小学上学了,田某抚养小孩至今,对孩子也付出了很多的感情。赵某说小孩虽跟随其母亲生活,但是他自己也是经常探望,和孩子的感情很好,孩子的母亲没有固定的住所,收入也不稳定,并且赵明明很喜欢自己的奶奶,希望小孩归其抚养,至于生活环境,小孩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把其接到身边生活一段时间便会适应。
  庭审结束之后,按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于是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个很好的协议,可是,双方的态度都太坚决,坚持要求自己抚养。田某说只要孩子由其抚养,愿意给付被告经济补偿。被告赵某又说田某以后也要嫁人,希望小孩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目前,该案还处于调解中,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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