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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过十五六岁,却硬在网吧里逞强斗狠,采用殴打、恐吓的方式,向上网的学生索要钱财,遇到反抗竟下狠手将人打成重伤。近日,经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许鹏、李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许鹏16岁,李峰15岁,两人均是安徽省金寨县某乡镇人,初中毕业后就在外“闯荡”。 2012年5月15日夜,许鹏、李峰在县城某地下室台球馆玩。接近凌晨时,许鹏感觉饿了,但两人身无分文,李峰便建议去网吧搞点钱。于是许鹏、李峰二人携一棒球棍来到就近的一网吧,李峰先是叫一个个子较小的学生李某出来,向他要钱,遭拒绝后许鹏用棒球棍殴打李某,李某只好将身上所有的零钱共计8元交给了许鹏。许鹏又让李某进去叫人,李某将同学张某叫出。张某已经知道了李某的遭遇,为了不挨打,他将20元钱给了许鹏。后李峰又进去叫人,但被叫的陈某没有理会李峰,并和他发生了争执。许鹏见状冲进网吧,与李峰一起对陈某进行殴打,直到网管以及上网的很多学生出面阻止,两人才罢手,陈某被同学送到医院,但因伤势过重,医生不得不将陈某的脾脏切除。后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八级伤残。 案发后,许鹏、李峰闻讯分别逃往北京、浙江,直到2013年2月1日,回家过年的两个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后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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