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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降低
自6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新的驾驶许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600元/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520元/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260元/人;低速载货汽车340元/人;三轮汽车、摩托车290元/人。大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原标准为740元/人,降低了140元/人;小型汽车原标准为740元/人,降低了220元/人;三轮汽车、摩托车原标准为340元/人,降低了50元/人。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重新预约考试,并缴纳该科目考试费。新的考试费标准比原标准平均降幅达24%,我市每年减轻驾驶考试人负担约2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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