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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公安交警近日在路面巡查中依法查获1起货运车辆以赢利为目的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5月14日17时45分,霍邱县公安交管大队姚李中队在105国道曹庙段执勤检查,一辆满载民工的轻型普通货车进入检查点。经拦停检查,该车车厢内装乘人员28人,连同驾驶室内4人共计装载32人。经询问了解,驾驶人吕某某,男,1972年生,住霍邱县新店镇塘店村,持B2证,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牌号为皖NH6855。当日早上,别人租乘其车从霍邱县新店镇出发,沿310省道一路行至曹庙镇为种粮大户插秧,晚上收工返回时被查获。在查处过程中,驾驶人及民工组织者拒不配合,不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不及时安排卸客转运。执勤民警加强宣传教育,指出严重危害,动员车上乘坐的农民工下车转乘其他车辆,并根据其违法情节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随后录入上网。 等待驾驶人吕某某的将是罚款2000元并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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