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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干汊河镇莲墩村贾桥组超生对象许某,因违反《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第三胎,拒缴社会抚养费,被县法院执行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天处分。
据查,干汊河镇莲墩村贾桥组许某、管某夫妇,于1993年5月结婚,分别于1994年5月和2001年1月生育两女后,又于2012年3月15日违反《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政策外生育一男孩。镇政府研究决定对超生对象许某户征收社会抚养费125920元,并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处罚决定书。经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许某、管某夫妇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款。对此,镇政府通过县计生委于2012年11月份向县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征收抚养费,并向许某、管某夫妇下达了征收决定书,但许某、管某夫妇仍拒缴抚养费。为此,镇政府决定申请县法院执行局履行法律程序,依法给予许某行政拘留15天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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