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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夺被押亲人法难容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劫夺被押解人员案件。数被告人一时冲动,犯下了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最终被判刑。
据悉,2013年2月1日,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的民警四人带着犯罪嫌疑人戈某(涉嫌强奸罪、抢劫罪)到抢劫罪销赃现场进行现场辨认。戈某为了达到逃跑目的,利用办案民警对辨认现场不熟悉,将办案民警带至自家门口。戈某看到其父母后,向其大声呼救。戈某的母亲杜某见其子带着手铐脚镣便上去撕扯办案民警,试图抢夺戈某。家住附近的亲人在听到争吵声后赶至现场,和杜某一起撕扯办案民警。戈某在其父母及亲属的掩护下跑到自家的楼上房间内。
后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村干部的宣传和劝说,杜某等人将戈某交还给办案民警。后被告亲人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三年,其余数被告两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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