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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高速路上下车 图捷径却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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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速路上下车 图捷径却殒命



  一位农妇乘班车走亲戚,为图捷径便从高速公路上下车,没想到在弯腰拾包时被疾驶而过的汽车撞飞几米,紧接着又被其他飞驰而过的车辆碾压,当场丧命。近日,金寨县法院判决被告韩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方各项损失的40%及精神抚慰金,合计13万元。
  2013年2月29日下午,天雨夹雪。家住湖北省麻城县木子店镇的李女士闲来无事,便从麻城乘班车到金寨县斑竹园镇看望姐姐。车到斑竹园时,已是傍晚;若到站下车,将要多走几里路。为图捷径,李女士便从高速公路上下了车。然而到姐姐家须从高速路另一边下去。李女士瞅准机会,快速跑过公路,来到隔离带边;先将挎包扔过隔离带,爬过隔离带后又去路中捡挎包,不想被一辆疾驶而过的小型面包车撞飞几米远,再被随后的飞驰车辆碾过。面包车驾驶员韩某停车后前来察看,死者血肉模糊,惨不忍睹。韩某顿时瘫倒在地,同车人赶紧打电话报警。经交警认定,李女士违反高速公路管理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韩某超速行驶却未保证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而真正致死李女士的或许是后来碾压的车辆,但由于事发路段无监控设备,天黑无目击证人,故无法查找。法院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判决被告韩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方损失40%,其他损失由原告方自担。
  该案提醒公众:国家明文规定,行人不得上高速公路,不准客车在高速路上下乘客。而总有些人为图捷径,竟置法规于不顾,常抱侥幸心理,却误了卿卿性命。殊不知像此类案件,除了死者和肇事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需担责外,允许死者(乘客)下车的客运车辆亦需相应担责。所以,千万不要把高速公路视为普通公路而任意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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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路上多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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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3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蚂蚁 发表于 2013-6-13 11:51
高速路上多危险啊

就是,实在是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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