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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市检察院鼓励和接受群众举报 加强保护个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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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4日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五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正式开始。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当日上午,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城区摆设展台,走上街头,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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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正在向市检察院递交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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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在城区设置宣传点  多种形式宣传本次活动
 

  “我们六安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将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声势浩大的举报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如设立宣传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站等,鼓励和接受群众举报。除了今天在市区明都宾馆门口设点宣传,接受群众举报和法律咨询以外,6月26日我们将带案至裕安区下访巡访,6月27日由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到相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等。此外,六安市检察院还将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公益广告、QQ举报、检察长接待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宜林说。


   据葛宜林透露,自省高检院2012年4月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和2013年1月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六安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达30余件100余人,这些案件的查处,有不少线索来源于人民群众的举报,凸显出举报工作在惩治和遏制职务犯罪方面的强大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举报线索管理,保障举报工作统顺利开展,加强举报线索保密工作,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线索工作,坚持举报线索一管理制度,完善内部举报线索移送、通报机制;明确举报工作纪律,加大了对举报人保护的力度。对举报线索管理和查办工作中,私存、扣压或者遗失举报线索的;故意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内容或以举报内容要挟、敲诈被举报人的;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举报线索泄密、丢失,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故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举报有功人员,市检察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欢迎人民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


   六安市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 (用户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均可拨打,举报人在异打电话时,应在前面加上“0564”)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专用接待举报电话:0564-3631236
   门户网站:www.lasjcy.gov.cn
   QQ举报:604148025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3-6-26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措施一定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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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7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佳教家教网 发表于 2013-6-26 23:41
保护措施一定要好

保护措施不好,也没有人敢去举报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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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工仔 发表于 2013-6-27 08:26
保护措施不好,也没有人敢去举报

是的,自己的安全保障不了,哪敢去为别人的利益抗议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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