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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以感情不和,欲与丈夫离婚的婚姻纠纷案件,庭审时,妻子的母亲竟然站到被告女婿一边,替女婿辩护。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裕安区青山镇田某与马某均系再婚,婚后生育一女,因夫妻二人在外打工,双方感情逐渐出现了危机。今年2月份,田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得知女儿将女婿告上法院要求离婚,田某的母亲陪同被告女婿马某一同出庭,向法庭作证。证实原告、被告夫妻感情尚好,她在法庭上叙述了两人相互扶持,勤俭持家。证实女儿起诉是一时冲动,请求法院判决不准许原告、被告离婚。法院在综合原告、被告的婚姻基础感情现状以及子女成长等因素,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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