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3-7-9 08:47 编辑
金寨县有人撞到猪身上摔成十级伤残。昨日,这起赔偿官司在该县法院审结。
今年3月20日,孙某雇请余某为其做木工,中午吃完饭后,孙某在家拉猪,余某为其帮忙,当拉第二头猪时,这头100多斤重的猪就是不走,余某用力不当,一个趔趄整个人撞到了猪身上,猪受惊后猛地往前一窜,将余某带倒在地并滚到了一个斜坡下面摔伤。当日孙某家属将余某送至辖区燕子河卫生院检查,次日转至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余某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伤残赔偿不明起诉到法院。经法庭判决,双方言归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