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3-7-29 11:47 编辑
2013年7月22日,一老一少出现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要起诉媳妇,欲哭无泪。
通过仔细询问,法官们得知,李某(男)于2008年总共花了约20万元娶了同村的尹某(女)妻,并与2009年生了一个儿子,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儿子后,小两口分别外出务工。但好景不长,2012年尹某离开务工地点消失,李某经过多方寻找没有消息。2013年尹某通过电话告知李某,她又与别人结婚了。因为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李某与尹某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尹某不构成重婚罪。李某欲哭无泪,只好到法庭起诉要求尹某返还111360元彩礼及五件金首饰。法庭立案后,也无法找到尹某下落,李某能否顺利要回部分彩礼款有待法庭的进一步审理、执行。
金钱换不来爱情,更换不来天长地久。笔者所在的法庭每年都受理不少类似案件,现在笔者所在的地方,许多人少则花费十几万,多则花费三十多万娶媳妇。但农村现状是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父母在家里替他(她)们张罗婚事,双方父母们觉的合适,又认为是本乡本土,就通知各自的子女回家完婚。但因为年轻人基本上都是外务工,又都是两地务工,双方很难像城里的少男少女们那样去谈情说爱,培养感情,相互了解。走进婚姻殿堂后,才发现彼此很多地方不适应,加之双方婚后又都两地务工,夫妻两也都会可能会遇到心仪的人,往往会出现问题。
完美的家庭像一件毛衣,要靠夫妻双方一针一线的经营。金钱换不来爱情,更换不来天长地久。不是花钱就一定会成就一个幸福的家,婚前要多了解,婚后要共同想着家庭的责任,互敬互爱,才能天长地久。(栾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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