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安区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日前,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六安一家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广告信息,称可免费抽取万元购房抵用券大奖,并在商品房推介会中组织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举行了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活动奖项分为三类,其中一等奖一名,奖金为20000元的购房抵用券;二等奖三名,奖金为10000元的购房抵用券;三等奖六名,奖金为5000元的购房抵用券。中得相应奖项的消费者获得购房时抵扣等值购房款。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执法人员随即开展检查。经调查核实,该置业公司以宣传、销售商品房为目的,进行了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产生了10名中奖者,中奖金额均高于5000元,并与中奖者签订了《购房抵用券使用协议》。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销售奖额设置了最高奖的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虽然该置业公司设置的奖品为购房抵用劵,但在签订的《购房抵用劵使用协议》中明确指出“购房抵用劵等同于现金”,其有奖促销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金安区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同时考虑到此次有奖促销活动已经结束,违法行为已终止的实际情况,最终决定对该当事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郑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