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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合肥工作的出租车司机朱顺彬致电市长热线办公室,反映其奶奶张秀英的实际年龄与身份证上年龄不相符,由此带来诸多不便,他想寻求帮助对身份证上的年龄进行更改。7月31日,
据朱顺彬介绍,奶奶张秀英出生于1922年,裕安区独山镇黄窑村人,原先一直没有身份证,直到其所在的村里通知并统一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奶奶张秀英这才有了自己的身份证。不曾想拿到的身份证上年龄却比实际年龄小了整整10岁,由于奶奶张秀英和朱顺彬的父母均不识字,而朱顺彬又常年在外地工作,所以未能及时发现这个年龄上的错误,就这样一直错了好几年。
目前,张秀英和朱顺彬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而朱顺彬的父亲身患重病,家里的经济负担较重,昂贵的医药费和家庭生活开支全靠朱顺彬一人维持,所以在不久前朱顺彬想为奶奶办理高龄老人津贴,就发现了身份证上的年龄错误,奶奶张秀英因此没办法领取有着年龄限制的高龄老人津贴,并且办理其它补助等也受到影响。与此同时,朱顺彬发现奶奶新户口本上的年龄与实际年龄也存在着误差。
朱顺彬说:“因为奶奶身份证上的年龄错误问题,曾找到派出所,并且村里也开具了相关证明,自己也找出了早年的老户口本,但都没有解决年龄更改问题。”
8月1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按照我省户政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公民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出生日期确不一致的,需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民警经过调查核实,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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