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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成习惯 今日牵牛法不容
平日里有顺手牵羊恶习的齐某,这次因牵走他人耕牛被金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齐某平日游手好闲,经常做些顺手牵羊的事,因为大多价值不高,村民们也未深究。2010年7月,齐某上山干活时看到本组村民陈某的耕牛在山上散放,便偷偷牵走出卖。当年10月,将邻村宋某拴在路边的一条黄牛盗走。后又将胡某拴在棚外的黄牛牵走。三条耕牛经鉴定总价值为11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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