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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昨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奖金、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据了解,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下发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严控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勤俭节约等六方面明确了20条具体规定。全市党政机关还按省统一规定,于6月30日前完成皖O车辆换发牌照工作,7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皖O专段民用号牌。
为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取得实效,市纪委还成立了3个明查组和1个暗访组,主要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46次,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案件3件,其中涉及县处级1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5人;处分6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5人。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了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省关于对“两节”期间制止公款请客送礼的相关要求,我市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节”期间市纪委、市效能办将组织专人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将严厉查处,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媒体举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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