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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取钱财挥霍,便冒充承包工程行骗,近日,汪某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
80后小伙的汪某家住裕安区西河口乡,为了支付自己不菲的开支,他动起了歪脑筋。汪某于2012年3月虚构自己承建“苏埠戚桥园林建设工程”的事实,以邀请被害人许某、胡某投资为由,骗取现金7万元。2012年4月,汪某伪造金额为300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独山支行支票,谎称系苏埠戚桥园林建设工程款,后以取此款需交15万元税收为由,先后共计骗取许某现金15万元。
5月21日,发现被骗的许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至同年9月底,被告人汪某陆续还款13万元。
法院在审理此案中,认为汪某骗取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于是对其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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