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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市区东三十铺镇的一户人家遇到一件烦心事,原来,夫妻已经离婚了,但女方已经将户口迁至男方户籍所在地,这该怎么办呢?女方并没有住房,但也不需要将户口迁出,是否能够请求分户?这个问题困扰着一家人。
据女当事人介绍,当初结婚时,她的户口就已经迁到了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后二人生育一个女儿,所在的村里,女方和孩子都还有田地。因种种原因,双方的婚姻难以维系,最终两个人选择了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然而,问题出来了,女方没有房子,而且不需要迁出户籍所在地,这样一来女方的户口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要求分户?这位女当事人有点不知所措,想咨询相关部门如此妥善处理自己的户口问题。
就此,金安公安分局回复表示,离婚后女方如果不要求迁走的话,可以要求分户,只需要携带自己的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再到村里开证明就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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