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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姚李法庭审结一起肇事车主竟然起诉受害者的案件,车主虽然赢了官司,却未得到保险理赔款。
2013年3月9日,唐某驾驶车辆致驾驶摩托车的张某、陈某夫妇俩受伤,张某、陈某在发生事故后被送往六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唐某共垫付医疗费用44414.96元,又预支现金14181元。
张某、陈某出院后,唐某多次要求了结此案,张某、陈某以其长年在街道作生意,应以城镇标准赔偿其各项损失,唐某还应继续赔偿损失为由,不予协助唐某到保险公司索赔。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陈某返还多支出的赔偿款10245元。经查,张某、陈某除医疗费外的各项损失总计为14038.2元,因唐某预支现金14181元,多余金额142.8元判决由张某、陈某退还给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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