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邻里琐事引发纠纷,金寨县一女子竟将一桶大粪倒在邻居厨房的灶台上。2013年10月10日,金寨县检察院对该女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向金寨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月3日下午,被告人杨某因与被害人肖某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便趁肖某家中无人之际,携带一只装有粪便的红色便桶,悄悄潜入肖某家的厨房中,之后将整桶粪便全部泼到厨房的灶台及地面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金寨县检察院认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被告人杨某为报复泄愤,不遵守道德规范非法强行闯入肖某的住宅,并在其住宅内泼洒粪便,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张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