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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为拍毕业照抢劫超市 不知其母已买好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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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晴天霹雳:儿子持械超市抢劫

  今年5月,朱陈的母亲和无数高考学生的家长一样焦急地在等待儿子高考,不想却等来了宣城市公安局的电话:朱陈持械抢劫超市,已被刑事拘留了。朱陈的父母一时间难以接受,“平时表现良好的儿子,怎么会犯下这样的错?”


  今年5月29日21时许,朱陈事先藏匿于宣城市世纪联华超市,等工作人员下班后,他便窜至各个柜台。转眼间,各种名牌的拉杆箱、双肩包及电动剃须刀,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次日凌晨2点,朱陈决定叫醒烟酒、数码产品区的值班人员带他出门。值班的金某等3人突然看到面前手持刀、锤的人,惊叫起来。朱陈说,“我不会伤害你们,只要你们带我出门。”


  他连续敲碎了5块柜台玻璃后,又劫取了洋酒、单反相机、平板电脑等物品装入箱包内,然后威逼金某打开超市员工通道,逃离了现场。案发两天后,他在学校被警方抓获。


  盲目攀比:艺术生沦为抢劫犯

  父母都在浙江打工,没亲戚照顾的朱陈一人住在宣城市区出租房内。绘画专业的艺考生,耗材多,费用大,但朱陈父母再苦再累从未在物质方面亏待过儿子。两个人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经常打电话叮嘱他:“爸妈在外地挣钱比较辛苦,你要好好学习。”然而,父母的辛苦没有激励朱陈奋发学习,时间久了,他像脱缰野马一样,越来越不爱学习,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生活费常常是不够开支。


  高考临近的日子里,他心里想的竟是没照相机拍毕业照留念,在同学面前会抬不起头,而自己又羞于启齿向父母要钱。朱陈苦思冥想,才萌生了到超市抢劫的念头。


  招致苦果:他身陷囹圄追悔万分

  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手持万用刀、羊角锤胁迫超市工作人员抢劫超市财物,价值三万余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朱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和赔偿,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判决宣读后,旁听席上的父母掩面而泣。朱母难掩心中悔恨:“其实为了鼓励儿子备战高考,我已买好了一台相机,就等他高考结束后送给他,要是我能早点快递寄过去,也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而朱陈更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怨恨自己愧对父母、愧对亲友、愧对学校,“我无颜面对他们。”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在多数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失当是这些孩子走向歧途的“催化剂”,父母给了孩子充足的生活保障,却把素质教育、道德教育、情感教育抛在了脑后,实在让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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