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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户李某,在六安市区皖西路从事皮具销售,2011年12月,李某因售卖假冒国际著名商标商品,被金安区工商局没收假冒的“LV”、“GUCCI”、“香奈尔”等系列皮包、皮具47件,罚款一万元。
李某被处罚后,不思悔改,仍然从事假冒知名品牌皮具销售。2013年10月,在打假专项行动中,金安区工商局联合金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再次查获假冒的国际著名一线品牌“LV”、“GUCCI(古驰)”、“PRADA”、“CHANEL(香奈尔)”、“HERMES(爱马仕)”皮包、钱夹、皮带等共184件,涉案金额16.9万元。
目前,此案已移交金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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