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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按照农村习俗,结婚后要与兄弟分家独住,为建造自己的新房,同时又为了省钱,就擅自到自家的林地里砍伐树木来做建房材料,结果因没有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砍伐许可证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这位新郎被寿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令某是去年刚刚结婚,按照农村习俗,结了婚后要和兄弟分家。令某为了建造自己的一栋新房子,经与家人商量后决定砍伐自家的杉木用做建房材料,以节约建房成本开支。同时,令某没有在林业机关里办理相关手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令某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擅自砍伐自家林木,总蓄积量14.214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令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接受讯问,如实供述砍伐林木的事实,属于自首,法院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顾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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