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寨县的江某、刘某原是交情不错的生意伙伴。 1995年,刘某因经营亏损欠下江某2.4万元货款,多次催要未果的江某于1996年将刘某告上法庭。
案经金寨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归还。但此后不久刘某即外出务工多年未归,未履行协议。江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江某全家外出。
2001年,刘某因病去世,法院依法变更其妻及子为被执行人,其妻以孩子刚成年、所继承遗产不能变现为由拒付。此后其2个儿子再次外出务工不归,逃避执行,其妻以自己身体有病抗拒执行。 2011年,法院经查询获悉刘某之妻及子在银行开有账户,遂依法将其所有账户冻结。
今年7月,刘某家房子重建,其一个儿子汇款7万元到刘某妻子账户。至此刘妻才慌了手脚,主动找到法庭要求与江某协商履行协议事宜。在法庭主持下,以刘妻归还3万元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