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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男青年李亮试图在网上寻找刺激,最终不仅导致妻离子散,还被妻子张玲追索损害赔偿。
2012年夏,李亮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女青年薛某,一来二往,两个人便混熟了。2013年初,李、薛二人从虚拟的网络世界走进现实,正当二人爱的无法自拔的时候,李亮的聊天记录被妻子张玲发现,随之家庭矛盾爆发。
2013年9月,张玲诉至霍邱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抚养孩子、李亮给付抚养费及损害赔偿3万元。开庭时,李亮对张玲的诉称内容无异议,也同意离婚并表示愿意对张玲进行赔偿。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李亮与张玲离婚,孩子由张玲抚养,李亮给付孩子抚养费及妻子的损害赔偿款计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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