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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副县长 骗钱十余万
被告人黄某,2010年1月,使用吴某某等五人身份证在金寨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了“金寨县汤家汇林业专业合作社”,自任法定代表人。2011年黄某利用汤家汇镇王某等人的约20亩山场开梯田种油茶,后自购5000株杉苗进行了造林,并通过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在蓄意准备好以后,被告人黄某自我介绍是在县政府九楼上班,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且以黄副县长、黄主任的身份与人交往,虚构11000亩油茶基地项目,许以高额利息和分红,骗取夏某某现金五万元、骗取储某某现金八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且案发后分文未退,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被告人黄某犯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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