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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消费者刘某购买了某品牌的一套保健床垫,价格为15799元。先支付了6000元,与经营者约定随后支付余下的费用。回家后,刘某亲戚朋友均认为床垫价格太高也不合用,反对购买。刘某也觉得床垫不怎么满意,于是联系了经营者提出退货要求。但经营者不予退货,且要求刘某继续支付剩余的款项。双方各执己见,产生了言语冲突。
刘某年事已高,想退货又一直不能如愿,心理压力较大,身体逐感不适。近日,向霍邱县消协进行投诉,经过消协人员调查了解,确认了刘某所投诉情况基本属实。随即约见经营者,但经营者坚持己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书以证明产品正宗,自己是销售合法。
经过较长时间的沟通协调,消协工作人员终以侵害消费者选择权为突破口,讲事实、摆道理、重法律,细致耐心的做经营者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同意为刘某办理退货,退还了已交货款6000元。刘某也表示非常满意,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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