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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未处理得当,致使二人水火不容,儿媳“动员”丈夫不赡养老人,老人无奈遂将儿子告上法庭,后经调解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霍邱县临水镇的李玉及丈夫张来福现已年迈,本属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时,却因生活无着落依然四处奔波。其实李、张二人育有两子,现均已成家,但二人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们多次与儿子沟通但都未果,无奈遂将两个儿子起诉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其诉称:当年家庭条件差,为让儿子吃饱饭,他们夫妻俩常饿肚子,为让孩子穿暖衣,他们夫妻俩多年未置办过新衣,为让孩子上学,他们常起早贪黑的劳作,现儿子们大了,自己也老了,生活反过来却没有着落了,为此他们常一泪洗面,也找过儿子沟通多次但均无果,现要求每个孩子每年各负担赡养费3000元。
庭审中,小儿子张志礼表示:他们兄弟俩并非生活窘迫,相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们兄弟“混”的还算过的去,两人都在外地务工并都是小包工头,自己不尽孝心是哥哥不尽孝在前。而大儿子张志远却一再表示自己是孝子,曾多次偷偷给父母钱,现一家人闹至法庭主要原因是母亲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不好,妻子不让自己尽孝心,否则就和自己吵架。
了解到事情的缘由后,承办法官私下和张志远、张志礼沟通,告知二人百善孝为先,父母将自己抚养成人相当不易,现在老了正需子女尽孝,希望他们能妥善处理好夫妻及父母之间的关系,能为父母出多大力则出多大力,让他们暗度晚年。在调解过程中,张志远的妻子多次冲进法庭,强烈制止丈夫给父母抚养费,否则离婚。因张志远妻子情绪大,调解工作几度暂停。后承办法官与张志远的岳父取得联系,希望他能做女儿工作,老人深明大义,来到法庭斥责女儿的行为,并协助法庭做张氏兄弟的工作。最后,在多方努力下,张氏兄弟愿每年各给父母2000元生活费,遇疾病等特殊情况另加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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