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才共同生活了七天,新娘子便不知去向,同时消失的还有新郎给的七万元彩礼款……
王某今年29岁,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成家,为此全家人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13年5月份,经朋友介绍,王某认识了女青年张某某,相识仅一个月二人便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哪知,天有不测风云,婚后仅七天,张某某以回娘家为由外出并至此杳无音信。王家人找到张某某娘家,其娘家以未见女儿为借口不予理睬,不光如此,张家人还倒打一耙,要王家还其女儿。为此,两家闹的不可开交。10月,王某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找到了张某某,但其表示不愿再与王某维持婚姻关系,希望王某还她自由。王某见妻子已不愿回到自己身边便索要其给付的彩礼款,未果后,王某到霍邱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张某某返还其彩礼七万元。
经开庭审理,张某某同意离婚,但表示彩礼已被大部分开支,不同意返还。法院认为,鉴于结婚仅七天,张某某不可能在短期内花光七万元。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张某某返还彩礼款七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刘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