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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时不小心多写一个零,结果“20000元”变成“200000元”。日前,霍邱县法院在审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按照大写数额“贰万元整”认定案件事实,并调解结案。
刘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2012年初,刘某向张某借款20000元,并当场书写借条一份,但是一不小心多写了一个零,“20000元”被误写成了“200000元”。
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刘某准备按约还款,但是张某却说应当还款200000元,还拿出刘某书写的“200000元”欠条。
一看到自己书写的欠条,刘某就意识到是自己多写了一个零,不过还好大写的数额“贰万元整”没有写错,所以就和张某争论,张某却说是大写数额写错了,误将“贰十万元整”写成了“贰万元整”。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认为当借条上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小写金额写错的可能性较大,所以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实是大写金额错误,否则就应当认定为小写金额错误,即借款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
听了主审法官的意见,张某意识到自己想要刘某返还“200000元”的想法不太可能实现,遂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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