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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5日),记者从市计生委获悉,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特殊关怀·圆梦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帮助户籍为本省城镇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死亡后,需实施再生育的育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实现再生育。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失独家庭再生育将可获3000元生育补助。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生育补助的夫妻,户籍需要为本市户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死亡后,需实施再生育的育龄夫妻,其中女方年龄必须在49周岁以下。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向所在社区或镇所在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程序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当地计生部门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报送上一级计生部门,最终统一递交到省计生部门。 在省计生协、省人口基金会核实信息后,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需要在省内经批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接受再生育治疗。之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3000元“再生育补助金”和“圆梦行动祝愿卡”发放给受助对象。
据市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全省经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共有10家,可以为符合受助条件、接受再生育的夫妻,优先提供服务,与愿意接受服务的夫妻签订知情同意书,并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减免。
据悉,我省经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10家医疗机构分别是: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军区第105医院、皖南医学院戈矶山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铜陵市妇幼保健院、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阜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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