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726
  • 回复0

[六安民生] 对法院判决不服强出手 打掉两颗门牙值7万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6月牛某与王某合资兴办了一家石材加工公司,约定由双方各出资50万元,王某由于资金不足,便向同村的郝某借款2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王某应于2013年1月20日前归还本金20万元及利息。债务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无果,郝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23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郝某本金及利息23万元,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付清。在法院送达判决书后,王某对于法院的判决不服,异常愤怒,随与在场的郝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将郝某的门牙打掉两颗。郝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郝某伤情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公安机关据此将王某刑事拘留。


  王某在拘留期间认罪态度良好,愿意对郝某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在一个月内偿还借款及利息。最终,通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赔偿郝某医疗费及损失共计7万元并在一个月内还清借款及利息,王某对郝某的行为不予追究。公安机关鉴于郝某犯罪情节轻微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作出了不予追究的决定。


  在执行的过程中,王某将其名下轿车一辆折抵7万元用以支付对郝某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将其在石材加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郝某,以此偿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法官建议:行事莫冲动,后果要自负,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一定要理性对待法院判决,不要有过激行为,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