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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敌在洗脚城相遇,因积怨较深大打出手,将情敌打成轻伤,最终锒铛获刑,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对牛某定罪处罚。
据悉,詹某系杨某某的前男友,两人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初分手。后杨某某遇见牛某,两人一见钟情发展成恋人关系。詹某得知杨某某获得新欢后心中不快,遂多次打电话骚扰杨某某。一日,詹某在街上遇见杨某某与和牛某在一起,遂上前拉扯杨某某,愤怒的詹某将牛某打伤,随后逃离。
2013年3月21日,牛某和两名网友酒后到足浴中心洗脚,当其得知女友杨某某和詹某也在该足浴店洗脚时,心中怒火中烧,便找到詹某,拿起房间的玻璃杯等击打詹某,致詹受伤,后牛某逃离现场。随后,牛某赔偿詹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0000元整。
法院经审理认为,牛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牛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詹某全部经济损失,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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