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月6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霍山公交车上来了几个团伙小偷,在此时间段共作案多次,无人察觉,一看就是行家,几人合伙作案,几次盗窃成功后,小偷春风得意。最后,在乘坐公交车上,行至东湖兰亭盗窃时,被一位乘客发现,将其擒获,此时小偷已经得手,得知暴露,小偷立马将其盗窃钱包丢出,欲将逃命,但是,这是一位乘客死活不放那个小偷,据了解,这位好心的乘客也是曾经被偷过的受害者,所以这次没将小偷放手,直接报警送至派出所。这样的好心人,值得表扬,为霍山有这样的见义勇为者而自豪!
不过让大家遗憾的是,这个小偷7日,被霍山派出所释放了,听着大家都感到恐惧,就这样放了,难道没有受害者么???这个必须有,前脚放人,后脚就有人报案了,此受害者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元月6日上午她带着自己刚满一岁的女儿和家人做公交车一起去给孩子看病(孩子得的是肠炎,急需治疗)。谁知,一上车就被小偷假意让座,随后,趁机将其口袋里给孩子的治病钱,无情的掏走了!!!试问这个小偷?你不是你妈,生出来的么?你的良心去哪了?人性何在?下车之后,这位年轻的妈妈,并不知道自己的钱被偷了。当她发现自己钱不见了时,还以为自己丢在家里了,结果回家没有找到,第二天向邻居借钱去给孩子看病的。 看到上面的事实,如果当事人是各位,不知你们会怎么想?
现在一个星期了,派出所方面没有给任何回复。 我有好多的疑问: 1、那个小偷是不是保释或被放了,为什么没有人给我们一个回复? 2、我们总担心几个跑掉的同党会回来报复我们,我们的安全谁来为我们负责? 3、如果另外同党抓不到,我们被盗的财物是不是没法找回来,那么我们抓到的那个小偷是不是等同于白抓? 如果以上问题都是一个问号,我想各位,下次你看到小偷你还敢抓吗? 最后我还要说:其实我们被偷的财物是小事,我们之所以抓到小偷会交给公安机关,因为我们相信公安机关,他们会将小偷绳之以法、他们会为我们的合法权宜给我们一个合理我说法!难道不闻不问就是最好的说法吗?这是在变相的纵容小偷的行为,也是在变相的包庇小偷,打击民众见义勇为的热情!!!长期以往,盗贼横行,如何能够确保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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