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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钱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2013年眼看着年近三十岁还没娶媳妇,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女方宋某。两人相识后均感觉不错,便按照看亲等农村习俗办了婚宴,但未领取结婚证。
两人共同生活仅20多天后,因发生争吵宋某回了娘家,至今未回。钱家为了儿子娶媳妇光礼金就花去了四万余元,没想到才“结婚”没多久,就出现这 种状况,不得已只好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庭审中钱某称当初双方因为彩礼和房子问题已经闹得不开心。面对钱某的起诉,宋家人也不淡定了。庭上双方各不相让。 钱某指责宋家去他家砸东西,而宋某又称钱某打人,双方感情荡然无存。
婚姻不是儿戏,两人当初相识的目的无非是想组建一个美满家庭,如今闹到这个地步双方均有过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彩礼返还的情形之一,具体返还数额目前正在调解中,调解不成该院将及时宣判。 |